管理服务
开发区管委会行使地市级综合经济和部分行政管理权限,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管委会厂设的管理职能部门和派驻的土地、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简捷高效的原则,规范、公开运作。并把山西人特有的诚信仁厚的晋商精神,融入“亲商、招商、安商、兴商、富商”的全过程,全力为投资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管委会内设机构实行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公示制、再问终结制、投诉负责制。对申办入区的企业实行审批内容、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及收费标准公开、公示;对咨询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再问终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