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郝兴仁

组织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设12个职能科(室)和忻府区直属分局: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档案、保密、保卫、接待、资产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复议办公室)

组织起草、制定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规范性文件;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调查研究、起草土地、矿产、测绘行政管理政策,调查研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

(三)人事教育科(机关党总支、科技外事办)

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制度,承办局机关和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协助管理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负责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土地和地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和劳动技能鉴定,负责职工继续教育;组织科学研究,推广科技成果;组织协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安排外事接待工作和出国人员有关手续;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财务科

市国土资源局机构改革动员会现场

组织拟定并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全市性的土地、地质勘查资金;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和直属事业单位资产;承担财政拨给资金的财务管理,编制预、决算;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财务监督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征收土地专项资金;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

(五)规划科

组织编制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导,审核、监督、管理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报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非农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编制并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外事工作规划。

(六)耕地保护科

拟定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负责农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实施和耕地保护的监督管理;制定和实施开垦耕地计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拟定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规定;承办报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农地转用、征地申请的审查、报批;负责承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非农业建设用地及农地转用的审批;负责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方案的报批与管理,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占用耕地补充方案的报批与管理,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统一征地组织协调工作。

(七)土地利用管理科

负责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规范和管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交易行为;负责对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预审;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全市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

(八)地籍管理科(忻州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办公室)

负责全市地籍的统一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登记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工作;负责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负责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忻府区城区及其乡镇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九)矿产开发管理科

负责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年度检查;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参与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与外资在我市境内开展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十)矿产资源储量科(忻州市矿产储量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地质勘查资料的汇交管理,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综合管理;负责矿产储量的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审批和确认矿产资源储量;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参与拟定矿产资源 政策,根据有关规定负责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出租采矿权的审核及监督管理;依法划定矿区范围,负责审核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归口管理矿业权评估机构,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十一)地质勘查环境科

负责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负责地质环境监测网站的统一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全市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审查批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等地质遗迹;监督地下水的开采。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生态环境;负责探矿权的审核、登记和转让的管理,调处重大探矿权属纠纷,对矿产资源勘查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勘查计划;参与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与外资在全市境内开展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十二)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土地矿产资源的处置、保护、开发利用和权属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执法巡查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市级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组织查处重大违反土地、矿产管理法规案件和行政违法案件;负责来信来访工作,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的业务进行管理与指导。

忻府区直属分局

负责忻府区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审批等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能;承担市局交办的有关工作。

 

      办公地址:忻州市长征西街北巷6号

      联系电话:0350-303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