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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体育局局长
雷鸣 |
职能:加大体育市场和体育设施管理的力度,管理监督体育产业的开发和体育经营活动,将原直接承办的社会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学校体育)竞赛业务、体育器材、体育产业、体育经营管理 中的事务性工作交给所属的体育协会和事业单位承担。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
市体育工作的规定和发展规划,负责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体育发展战略。
二)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计划和财务工作;制定体育场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拟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
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工作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
四)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体育交流,组织参加和举办国际体育竞赛。
五)统筹规划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
六)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七)制定体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县级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工作;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八)指导体育总会、各单项体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九)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体育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二)竞训科
三)群体科
三、服务承诺
一)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努力构建群众性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建身边场地,抓身边组织,搞身边活动。2003年要在全市范围内安置建身路径3套,其中忻州市区安置1套;要建立健全各体
育协会16个,全年组织全市性的各类比赛不少于12次。
二)进一步完善竞赛管理办法,公布招标承办运动会的条件,并对运动会的决算情况进行公布。
三)加强裁判员队伍的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四)公开教练员职称评定的办法、程序及职称评定的相关信息。
五)加强彩票销售的管理,对彩票收益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上级决定支出,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六)做好《体育经营许可证》、《社会体育指导员或体育专业人员资格证》的发放、培训、年检等工作。
七)做到公正执法、文明行政、依法办事。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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