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忻师北巷6号
举报电话:2020792
 

 

 

   
     

忻州市水利局局长:杨荣旺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三)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约用水的政策和标准。
    四)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湖、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六)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供水、水电价格、财务等调节意见。
    七)组织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水利行业招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八)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境内重点流域、河道、湖、泉域、河岸滩涂和盐碱地的治理开发;办理市际河流的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九)负责并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工作。
    十)负责并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对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监督。
    十一)负责全市水利方面的科技、外事、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十二)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工作,对主要河道和主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三)负责全市水产渔业和渔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负责全市水电自供区的农网建设和改造。
    十五)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政务信息、督促检查、文秘、档案、机要、宣传、信访、保密、安全及重大会议组织,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机关财务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人事劳资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 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 、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专家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局管干部、国家公务员、局直科技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市水利行业教育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职称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困公致伤评残上报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建设。
    三)计划财务经济科
拟定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下达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对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有关供水、水电价格、 财务调节意见,对收费制度、标准进行统筹管理;编制小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补助费和水利水产事业费预决算;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局直单位的国有资产及内部财务审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水利综合经营工作;承办水利综合统计。
    四)水土保持科
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贯彻实施有关水土保持规范、标准,按《水土保持法》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拟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对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监督;负责全市水土流失补偿费和治理费的征收。
    五)水利开发管理科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对全市河道、水库和大中型水利工程实施监管和保护;拟定我市管理和保护河道、水库、水域、岸线、河堤、水工程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对河、湖和水利工作的防洪安全管理,协调解决河道水事纠纷;组织指导主要河道、湖泊、河岸滩涂和盐碱地的综合治理与开发;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的征收;组织拟定并实施大中型灌区及灌排骨干工程发展规划和续建配套、更新改造计划。
    六)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利方面的政策,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拟定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监督水土保持和渔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协调的有关工作;承办本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和普法教育工作。
    七)其他
    1、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正科级建制,人员依照公务员条例管理。
    2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全额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机关后勤工作逐步向社会开放,条件成熟后,与财政脱钩。
    二、市水利局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的公开承诺 
    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随意变更项目计划。保证水利专项资金按时到位,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水利资金审计。 坚决查处随意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专款专用。
    二)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师质量管理,大型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全部实行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工队,一律不准从事水利工程施工。
    三)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打深井审批期限为30个工作日,取水许可审批期限为60个工作日。
    四)水利水保执法着装整齐,行为规范,佩戴执法证件,严格执法,不循私情。各类水事纠纷的处理,在接到案件反映3日内开展调查。5日内拿出处理意见,并追踪实施,直到最后解决。
    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上项目、引资金。为全市防汛抗灾、饮水解困、生态治理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举报电话:2020792
    办公地址:忻师北巷6号
三、主要工作业绩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制约全市发展的“干旱缺水、水土流失、基础脆弱、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着眼于农业结构调整,致力于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有:
    一)农村饮水解困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我局始终把农村饮水解困作为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实施“三年解困”以来,我们抓住机遇,争取投资,加大力度,在各级各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密切配合下,在全市水利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艰苦努力下,我市的农村饮水解困取得了巨大成就。三年来共建成农村饮水工程1786处,完成总投资15207万元,彻底解决和改善 了1910个自然村、49.73万人,11.42万头大畜的饮水困难,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饮水解困任务,为我市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很大贡献,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扬,并在全省三年解困总结会上被评为“人畜饮水解困先进市”。
    二、水保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我们在水保生态建设上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梁峁沟坡川立体开发的治理方针,大力推广精品流域建设的经验,实施跨村、跨乡、跨流域综合治理。近年来,共建成精品流域80多条,其中万亩以上的30多条,治理面积达70多万亩,新增保护面积200多万亩,树木成活率均在80%以上,全市治理万亩片达54处,其中10万亩以上治理片18处,治理成果逐年扩大,晋西北黄土丘陵区的生态环境有了很大改观。
    三)节水农业建设成绩喜人,针对我市水资源贫乏,十年九旱的现状,我们坚持节水抗旱并重,开源节流并举的原则,大力兴建或改造水源工程,积极推广节水农业技术,目前已取得很大进展。滹沱河灌区的总体改造和阳武河灌区的节水改造发展节水扩浇面积40万亩;全市共发展节水园区85个,其中较高标准的26个,千亩以上的18个,尤其是忻府区、定襄县和原平市共发展节水面积38万亩。这些都极大地改善了我市的农业生产条件,发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水利基建进展迅速。最近几年,经过多方努力和艰苦细致的工作,先后使下茹越、孤山、米家寨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上马开工,这是我市水利建设史上没有过的,极大地推动了全市水利建设的发展。日前,观上水库和唐家湾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又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的批复,我市的病险库改造工作又迈出了一大步。这些对于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水库的效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生产条件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硕果累累。我市始终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改善我市农业生产条件的一项根本性基础工程来抓,遵循客观规律,立足忻州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逐年加大农建力度。从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以来,我市已经连续九年被评为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市地或先进农建指挥部,原平市、偏关县也先后多次夺得全省农建“禹王环”,忻府区、定襄、代县、河曲、神池等县还分别被评为全省农建先进县和红旗县,在去年十月召开的2002年全省农建总结会上,我们又获得了“2001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地市指挥部办公室”荣誉称号。在最近召开的全国农建工作会议及全省农建工作会议上,宁武县农建整合资源综合开发的经验得到推广。宁武县成为全市唯一的“禹王环”得主,捧回了全省农建最高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