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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分区参谋长孟江、市政府副秘书长简惠征出席人防工作总结会议。 |
承诺时限
对建设单位或个人的答复期限为5个工作日;凡符合有关规定,审核批准不超过2个工作日。
执法纪律 1、不准接受被执法单位的宴请;
2、不准接受被执法单位到娱乐性场所活动的邀请;
3、不准到被执法单位报销任何票据;
4、不准向被执法单位索取和变相索取各种礼物;
5、不准搞权钱交易,为亲朋好友“开绿灯”。
6、不准使用被执法单位车辆办事;
7、不准随意缓、减、免、超收易地建设费。 8、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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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9月20日全国国防教育日人防知识宣传站现场,军分区司令员商圣祥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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