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防办主任   冀作霖

     忻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最初组建于1962年,2001年在机构改革中升格为市政府正处级建制主管人民防空战备工作的职能部门,同时也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平时负责组织管理全市人防战备建设,战时负责组织城市防空袭斗争。
    近年来,人防办按照“夯实基础、重点建设、加快赶超”的思路,与时俱进,扎实工作,积极推动人防机关正规化建设;通过形式多样 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市民的国防意识、人防观念;依法督促建设单位同步修建人防工程或缴纳易地建设费,加强人防基础设施建设;组建七支人防专业队队伍,并定期举行演练,提高防空救灾能力。
   

     主任:冀作霖
 

    内设机构:综合科、执法队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方案,以及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三)依法对城市主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四)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五)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六)组织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设备和设施,推广应用科研成果。(七)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情况。(八)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物质储备、水电供应和其他保障方案的落实。(九)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十)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十一)承担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和市人民政府、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
    军分区司令员商圣祥、市人大主任阎铁柱等党政军领导在市人防办主任冀作霖的陪同下亲临人防宣传站指导工作。


    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图纸审批、审核;2、易地建设费审批(收费);3、人民防空工程及通信警报设施报废、拆除及改造审批;4、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审核);5、重要经济目标战时防护措施和应急抢险、抢修方案(备案)
    审批程序:
    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图纸和易地建设费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项目方案确定前,持项目批准文件和有关资料,报政务大厅人民防空办公室窗口审核;(2)建设单位填写“《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易地建设费缴纳申报表”;(3)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后出具审核文件;(4)建设单位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审核文件向城建部门申领建筑工程开工批准文件。
    2、人民防空工程及通信警报设施报废、拆除及改造,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和重要经济目标战时防护措施和应急抢险、抢修方案的审批程序
    (1)有关单位持有关资料,报政务大厅人民防空办公室窗口审核;(2)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后出具审核文件。
    易地建设费缴费标准:1、凡属以下范围的民用建筑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缴纳1800元易地建设费。十层以上的基础开挖深度达三米以上(含三米)的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与该建筑物底层同等的建筑面积;新建居民小区、住宅小区、统建住宅、经济技术开发区,重要经济目标区,以及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7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该建筑面积的2%。2、凡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7000平方米(含7000平方米)以下,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按地面建筑总面积,每平方米缴纳35元易地建设费。

    军分区参谋长孟江、市政府副秘书长简惠征出席人防工作总结会议。


承诺时限
    对建设单位或个人的答复期限为5个工作日;凡符合有关规定,审核批准不超过2个工作日。

执法纪律
    1、不准接受被执法单位的宴请;
    2、不准接受被执法单位到娱乐性场所活动的邀请;
    3、不准到被执法单位报销任何票据;
    4、不准向被执法单位索取和变相索取各种礼物;
    5、不准搞权钱交易,为亲朋好友“开绿灯”。
    6、不准使用被执法单位车辆办事;
    7、不准随意缓、减、免、超收易地建设费。
    8、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擅离职守。

    2003年9月20日全国国防教育日人防知识宣传站现场,军分区司令员商圣祥发表讲话。

 

    办公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市委党校西院
    联系电话:0350-3038438    
3028002

办公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市委党校西院     联系电话:0350-3038438  3028002